采石场建设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征收管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2021年9月2日 【例1】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7%),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不包含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下同)后申报缴纳增值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年8月11日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
城市维护建设税_百度百科
2020年8月1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
【税务】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 知乎
2020年3月25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
怎么计算城建税? 知乎
2019年1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
2022税务师 税法(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
2022税务师 税法 (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
采石场建设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0年8月1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发布:税率1%-7%,2020-8-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
字体: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
2021年7月9日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
城市维护建设税_百度百科
2020年8月1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
2021年7月30日 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1.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税务】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 知乎
2020年3月25日 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二税”(即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二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 纳税基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
计算城建税时,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如何确定? 知乎
2021年12月6日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规定,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_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8月12日 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条件. 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2022税务师 税法(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
2022税务师 税法 (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按预缴地城建税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A.行政区划变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
字体: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
2021年7月9日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2021年8月31日 六、对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的城建税应在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对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的城建税,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核准免抵税额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七、行政区划变更导致城建税适用税率变化,从何时起适用新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8月13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优化城建税纳税服务,规范城建税征收管理,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8月13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
2021年7月30日 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1.“税(费)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附加税费应纳税(费)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_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8月12日 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条件. 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 知乎
2021年2月7日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
2022税务师 税法(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
2022税务师 税法 (一)精讲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按预缴地城建税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A.行政区划变更